7月16日,山西晚报·山河+记者从太原市发改委获悉,为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规范机动车停放收费行为,太原结合实际起草了《太原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按照法定程序于2025年7月16日至25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参与,将意见建议以电子版的形式反馈至邮箱TYgzyx410@163.com。
收费停车区域分3类
此次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是指依法利用社会公共停车场(位)、专用停车场(位)和城市道路、桥下临时停车场(位)从事机动车停放服务的经营者为机动车有序停放提供相关服务而收取费用的行为。社会公共停车场(位)是指供社会公众停放车辆的场所;专用停车场(位)是指主要供本单位使用并向社会开放的停车场(位)或者本居住区业主停放车辆的停车场(位);道路、桥下临时停车场(位)是指城市道路上和市政桥下供公众临时停放车辆的停车场(位)。
据悉,太原市城区范围内机动车停车区域划分中,一类区域包括中环线以内;太榆路、龙城大街、滨河东路、南中环街所围区域;真武路、正阳街(不含)、太茅路、电子街所围区域。二类区域是太原市高速环线以内,一类区域以外的区域。三类区域是太原市城区范围内除一、二类区域以外的其他区域。除正阳街外,其他道路均包含在其内侧区域。
据悉,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按车辆实际占用的停车位数收取,实行计时、计次或包月、包年计费方式。原则上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旅游景区(点)内停车场(位)实行计次收费,其他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场(位)实行计时收费。计时收费:实行半小时计费制,以半小时为计费单位,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费,连续累计计时收费,24小时为一个计费周期,限定周期最高收费标准。计次收费:在计费时段内每进出一次计费一次;跨时段连续停放不超过10小时的择高计费一次,跨时段连续停放超过10小时按白天夜间单次收费标准之和计费。跨多个时段,按每个时段的收费标准累加之和计费。时段划分:白天:8时至19时;夜间:19时至次日8时。
确定差别化收费标准
太原市将对服务费实行差别化收费标准。根据城市供求关系和拥堵状况划分区域类别,按照“路内高于路外、地面高于立体、中心高于外围、白天高于夜间”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挥停车收费价格杠杆作用,体现短停便利、长停价高、累进计费的停车收费导向,确定差别化收费标准。
此外,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分别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三种定价形式。
(一)对少数具有自然垄断经营性特征的停车收费实行政府定价,具体范围为:1.重要交通枢纽配套停车场。包括机场、车站、公共交通换乘枢纽。2.重要公益性服务机构配套停车场。包括公立医院,公办学校,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公益性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体育馆、展览馆、科技馆、殡仪馆等。3.依法利用城市道路、桥下设有专人或专用设施管理的停车场(位)。4.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旅游景区(点)内停车场。
(二)住宅小区前期物业和保障性住房小区停车场(位)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停车收费按照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相关政策执行。
(三)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以外的其他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均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依据价格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根据市场供求和竞争状况自主制定收费标准。
这些情况免收停车费
山西晚报·山河+记者还了解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一)实行收费管理的城市干道临时停车泊位免费时段为:晚间7时至次日8时;商业集中区域城市干道临时停车泊位免费时段为:夜间9时至次日8时;医院周边城市干道临时停车泊位免费时段为:夜间8时至次日7时。具体由太原市城乡管理局会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发展改革委根据道路拥堵状况划定。(二)执行公务的军车、警车和喷有执法标志的行政执法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工程抢险车、邮递车、环卫车、殡葬车。(三)持残疾证的残疾人本人驾驶的合法残疾人专用车辆。(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的车辆。
此外,公安交警部门核发的新能源汽车号牌车辆,在政府定价的停车场(位)实行前两小时免费停放优惠政策,两小时后按照对应的收费标准正常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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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山西晚报·山河+记者 张磊
责任编辑:曹 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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