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实时讯息 >

青海多部门联动整治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成效显著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8-14 18:03:00    

青海法治报·法眼记者 祝嘉忆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因其便捷性成为群众出行重要工具,但产品质量、停放充电、路面行驶等环节安全隐患日益凸显,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8月13日,记者从青海省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专班办公室”)获悉,青海省各地区、各成员单位按照全国整治专班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积极动员各方力量,深化重点环节整治,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省专班办公室发挥牵头统筹作用,用好“六个一”运行机制,每月印发任务清单,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开展暗访督导、实地调研31次,点对点发送提示函26份、督办函17份,针对疑难问题组织相关成员单位会商座谈7次,靶向推动充电设施建设、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锂离子电池报废回收体系建设等重点任务落实。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源头疏解“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管理难题。

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商务、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在西宁市城西区设立锂离子电池健康评估监测网点1处,试点开展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健康评估工作;起草《青海省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回收利用实施方案》,完成第一次意见征求工作,正在修改完善。

青海省公安厅持续加强电动自行车路面通行管控。8个市(州)发文明确在用但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过渡期,全省累计注册登记电动自行车87923辆,较“全链条”整治前增长185.4%。

青海省财政厅主动对接省商务、住建等部门,优化预算支出结构,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积极推进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建设、以旧换新等重点工作。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举办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督管理培训班,指导8个市(州)明确新建住宅小区和商业项目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配建比例,推动21个新建小区配套建设电动自行车位1474个。

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加大电动自行车废铅酸蓄电池环境监管力度,督促省内废铅酸蓄电池回收处理相关单位严格落实废铅酸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要求,积极推动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依法办理1起废铅酸蓄电池违规过境转移投诉举报案件,从严办理7100吨废铅蓄电池跨省转移审批工作。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等部门将既有住宅小区停放充电设施建设纳入老旧小区改造、惠民服务工程等政府民生事项,推动各地累计建成充电端口15228个,有效缓解群众充停矛盾。

青海省商务厅将电动自行车纳入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范围,指导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加大宣传力度,依托“车易慧”微信小程序,拓展报废电动自行车线上回收证明开具渠道,累计核发补贴4803人次,发放补贴资金338.73万元。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技术专家开展全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培训,指导各级将电动自行车及其配件产品纳入年度质量监督抽查计划,累计检查销售门店2004家次,实施电动自行车及其相关配件抽查228批次,立案查处相关违法违规案件11起。指导各级加强线上网店监管巡查。指导各级会同住房城乡建设、电力企业,督促2818个住宅小区充电设施运营单位落实居民电价政策。

青海省邮政管理局持续加大寄递渠道安全监管力度,依法劝阻、查处违规寄递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行为55起。指导全省寄递企业配备电动三轮车换电柜290余组。

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指导各级电力企业严格落实“三零”服务政策,累计报装接电充电设施263个,接电容量3438千伏安,节约客户办电成本32.24万元。结合非直供电区域充电价格专项检查工作,配合省市场监管局治理转供电加价行为。

青海省广电局指导各级文体旅游广电局、电视台、网络视听服务机构加大电动自行车整治工作宣传力度,主动报道工作动态,广泛宣传安全常识,配合曝光典型案例,努力营造整治工作氛围。

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通过改变使用功能、设置阻止设施、张贴警示标识等措施,4处建筑架空层全部落实禁止停放充电要求。其间,联合住建、公安、应急等部门清理违规停放充电车12606辆。

编辑:李毛措 张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