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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交警:心存侥幸醉驾 最终被查受罚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9-10 11:27:00    

9月4日22时55分,长治市公安局潞城分局交警大队潞河中队民警在辖区潞阳大道路段开展酒驾醉驾夜查行动时,发现一辆小型汽车临近检查点突然倒车,形迹可疑,民警见状立即上前将其拦截。

检查中,民警闻到驾驶人刘某某身上散发出浓烈的酒味,随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25mg/100ml。随后经医院抽血检测,刘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37.1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经询问得知,刘某某当晚与朋友聚餐时喝了酒,自认为意识清醒,且觉得深夜不会有民警检查,便心存侥幸驾车出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刘某某醉酒驾驶机动车,尚不够刑事处罚,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罚款1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之内不得重新领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来源:长治交警)

(责编:张文卫)